营山县第四届“最美应急管理人”初步候选人公示
根据营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《营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营山县第四届“最美应急管理人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营安委〔2023〕35号)要求,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经资格审查、筛选研究,并报经县活动组委会审查同意后,营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刘超等15名最履职的安全监管者,营山县农业农村局农机监理站站长、安全生产股股长胡阳菊等15名最负责的应急管理者,营山县明德乡人民政府应急办主任周显贵等15名最尽职的一线操作手作为初步候选人入围投票阶段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
社会公众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下列单位书面反映。
县应急管理局:周文 电话:13890741353
附件:1.营山县第四届“最美应急管理人”初步候选人名单
2.营山县第四届“最美应急管理人”评选规则
营山县第四届“最美应急管理人”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
2023年10月23日
排名不分先后
附件2
营山县第四届“最美应急管理人”评选规则
根据营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《关于开展营山县第四届“最美应急管理人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营安委〔2023〕35号)要求,制定本评选规则。
一、总体步骤
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通过对所有推荐上报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,确定各类别入围的候选人各15名,在营山县政府网站以及营山融媒体中心进行公示,公示期满后,各选手在“营山应急”微信公众号接受社会公众网络投票,根据票数从高到低分别在安全监管者、应急管理者、一线操作手领域各取6名(共18名)作为营山县第四届“最美应急管理人”初步人选。组委会根据评选规则,按照投票结果及专家评审结果所占权重(按3:7比例计算)打分,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安全监管者、应急管理者、一线操作手领域按3:3:4比例确定10名作为营山县第四届“最美应急管理人”表彰对象。
二、投票原则
本次评选活动坚持自愿投票原则,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包办投票、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人及技术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。一旦发现候选人参与作弊,即取消其参选资格。
三、投票范围
投票范围为本次活动组委会在指定网站公示的“最尽职的一线操作手”15人、“最负责的应急管理者”15人、“最履职的安全监管者”15人初步候选人(共45名)。
四、评选方式
(一)网络投票
1、社会大众采取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投票。参与投票的人员可登陆“营山应急”公众号,点击“政民互动”-“最美应急管理人”活动专题链接进行投票,选定候选人并提交(投票期间每个IP地址每天限投5票)。
2、投票时间:10月30日8:30至11月3日17:00止。
3、分数计算:个人网络投票分数,按个人得票数占该类别初步人选总得票数的百分比×100换算成实得分数。
(二)专家评审
1、由“最美应急管理人”活动评选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组,对入围的每个类别候选人进行打分。
2、每位评委根据三类人员评分表中的“评分细则”进行评分,并在评分表上签字。
(三)人选确定
根据网络投票分数与专家评审分数所占权重(按3:7比例计算)计算总分,三类人员(安全监管者、应急管理者、一线操作手)分别由高到低进行排序,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安全监管者、应急管理者、一线操作手领域分别按3:3:4比例确定10名作为营山县第四届“最美应急管理人”表彰对象。同时,在10名“最美应急管理人”中,将三个类别总成绩第一名确定为“营山县五一劳动奖章”申报对象。
五、附则
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在营山县第四届“最美应急管理人”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。